时至金秋,天气渐凉,又到了今年的10月19日——公司的“企业感恩日”。一年以来,我对岗位职责、契约精神也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,在平时的工作中也时刻提醒着自己要对公司负责,对自己的岗位负责,培养自己的主人翁意识,把公司利益当成最高利益。
在我理解中,契约精神就是与企业签订了合同,就是双方的一种约定,一种承诺。对于员工来讲,就是要按照契约要求,为公司办事,为公司考虑,履行自己所在公司岗位的职责,兑现自己在契约中的承诺。职业就是要求我们有敬业的态度,有专业的知识,把工作当成自己可以为之奋斗的事业,在工作中积极主动,树立主人翁意识,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。
在今年4月份的一次工作中,我的工作就出现了明显的失误,没有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,没有记住职业、契约、主人翁的要求。在与济南昌润置业有限公司协调还款的工作中,因为我个人的工作失误造成了公司与对方的矛盾,损坏了公司形象,险些影响公司的还款计划,给公司带来了十分不好的影响。反思这次事件,主要原因就是我没有把公司利益放在首要位置,在思想上没有十分重视这件事,和同事沟通没有到位,工作不够认真,责任心不强,执行力不足,完全没有考虑到如果工作完不成会给公司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,导致没有在第一时间配合对方按时完成回款,致使公司名誉受损。
这件事情给了我很大的教训,更加明白了公司的事没有小事,自己出外办事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公司,个人与客户的矛盾实际就是公司与客户的矛盾,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,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想办法解决,最快最大化的实现公司利益是我们行动的出发点。在平时工作中要积极主动,谨慎仔细,多学多问多思考,与同事沟通到位准确,加强做事的计划性,条理性,凡事不仅要快,更要做的对,完成的好。
公司为我们提供了个人发展的平台,只有公司发展的好,个人才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,才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。在平时的工作中,我们要牢牢树立“主人翁”意识,以公司发展为己任,把公司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,遇到问题想方设法的完成,把挫折当成锻炼自己的机会,不推脱,敢承担,在任何时刻都懂得维护公司的利益,最终达成公司要求的结果。
在工作中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,牢记公司利益是最高利益,遵守契约精神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勇于承担,懂得付出,知错就改,珍惜自己每一次进步的机会,时刻发挥主人翁意识为企业的发展奉献一份力量。 |